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讯中心> 找房攻略
如果出租方存在“偷面积”行为的,即实际租赁建筑面积少于租赁合同约定的面积,承租方能否主张拒付、减付房屋租金?
发布时间: 2024-12-19 18:07:36 来源:办公无忧网 0

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:(1)租赁房屋是当事人双方认可的特定房屋,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为固定数额,出租人依约交付该特定房屋,承租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,其又以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为由主张拒付、减付租金的,不予支持。(2)租赁房屋需要依据合同约定的面积来确定具体范围,租金数额与租赁面积直接相关(即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=单价*面积),承租方以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为由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二条之规定要求出租人承担减付相应租金等违约责任的,可予支持。

 相关法律法规:

 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    第五百八十二条  履行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。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,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、重作、更换、退货、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。


办公无忧网-51bangonglou.com免责声明:
1.本文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,文字和图片之间无必然联系,仅供读者参考;
2.本文如无意中侵犯了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,告之即删;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;
3.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,且不侵犯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,转载或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,部分素材来源于互联网,无法核实其真实出处,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
上一篇 :出租方出租的房屋有瑕疵的,承租方承租后能否据此要求少付租金?

下一篇 :由于其他第三人的原因影响承租方对房屋使用、收益的,承租方是否有权利要求出租方减少租金?

>延伸阅读 :